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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范本怎么写?

2021-04-08
(一)文书介绍婚前财产协议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财产签订的协议。之所以称之为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因为签订于结婚之前。根据涉及的财产范围不同,婚前财产协议分两种情况:(1)单纯的婚前财产协议: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签字予以确认,避免与婚后财产混淆,对于婚后财产未做约定;鉴于负债实际是消极财产,如果有婚前个人债务,且双方协商分别承担的话,也务必要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婚前债务为各自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因结婚而为其承担还债义务;(2)婚前婚后财产合并协议双方就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双方各自婚前个人财产在协议中予以确认,避免婚后混淆,同时对婚后获得的财产的归属提前做出约定。双方的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同时,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婚后产生的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明确债务偿还方式;或者将婚后产生的债务约定为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并就此确认偿还的负债方。男女双方可以选择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或者不进行公证,无论公证与否,只要财产协议是男女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亲自签字确认对双方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公证并不是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要件,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是最重要的。(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三)文书范本:范本供参考,各位使用中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取舍。范本一:(单纯婚前财产协议)甲方: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乙方:李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即将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婚前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不因为结婚而变更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二、甲乙双方婚前因购置各自名下房屋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贷款为各自的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以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不参与还款,也不得主张对方婚前的房屋所对应的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如有其他债务的,均各自承担。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及债务清单:(略)甲方(签字):张某x年x月x日乙方(签字):李某x年x月x日范本二:(婚前婚后混合的财产协议)甲方: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乙方:李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市xx县x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即将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婚前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不因为结婚而变更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二、甲乙双方婚前因购置各自名下房屋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贷款为各自的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以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不参与还款,也不得因此主张对方婚前的房屋所对应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如有其他债务的,均各自承担。三、甲乙双方婚后的收入每月各拿出 元作为共同生活开销(包括日常生活消费、购房或者旅游及双方亲属来往等共同支出项目),剩余部分为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各自婚前贷款。四、甲乙双方婚后因共同生活借债的,必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打入双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否则为非共同债务。五、双方婚后各自因个人原因借钱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个人亲友的支出的,另一方不参与还债,由借款方自行偿还。双方婚后将个人财产借给他人的,属于个人债权,与另一方无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及债务清单:(略)甲方(签字):张某X年X月X日乙方(签字):李某x年x月x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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