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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2、工资应当于书面约定为准,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山为1310元),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法定节假日上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不可调休;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上5天,超过部分算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5、绩效工资要看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无书面约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6、公司的做法属违法;7、办理社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尤其是公司集体办理的,时间可能更长,可带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公司是否已经为你缴纳社保费。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要不影响现单位工作,要把真实情况告知两个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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