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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功能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其它区别是:1、联次不同;2、印刷要求不...
国家税务局通用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征收范围以增值税为主要税收。1、国税机发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之一,但发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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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电脑上插上金税盘,进入开票系统,用开票员的身份进入; 2.进入后就能看到发票填开选项,点击; 3.点击发票填开后,就能选择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选择普通发票,点击确认; 4.填写开票信息,购买方的信息,及货物应税劳务的名称等,按规定填完; 5.开票信息填完后,点击右上角的打印; 6.根据自己打印机的情况,设置边距,将同一发票号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机内,点击打印; 7.打印完后如果还需要开就点确认开下一张发票,开完了就点取消,退出系统就可以了; 8.打印完后,在发票的每一联都盖上发票专用章,把发票联和抵扣联寄给对方即可。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是税务部门给予发票的编码。在查询发票真伪的时候,需要输入发票号码。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票据法》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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