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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的夫妻或者家庭,在发展经济、扶贫以及入托、入园、入学、医疗、安排等方面制定的奖励、优惠规定,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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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法设立以及居民住宅建成后,相关组织或者居民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到邮政企业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对具备通邮条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之日起五日内安排投递。用户变更名称、投递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前十日书面通知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用户未及时通知造成邮件无法投递的,邮政企业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地址不具备通邮条件的,用户应当与邮政企业协商,由邮政企业将邮件投递至指定的邮件代收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超越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经营,超越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委托经营,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或者出租、出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以商业特许经营模式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应当在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运营安全、业务流程、用户投诉、损失赔偿等方面对被特许人实行统一管理,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对被特许人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被特许人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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