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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先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
可以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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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修高速房屋拆迁赔偿规则如下:一、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
集体土地上,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起来,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是土地被征收前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以内的补偿标准,这个年均产值,都是每个省自己规定。实践中按自己的年均产值算。这个30倍以内都是可以争取的,这里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另外假如地上有青苗等附着物,单独还要再补偿相关损失。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最低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假如是给您安置房作为补偿的话,安置房面积不能小于原先房屋的面积;假如是重划宅基地让自己重建,那给的货币补偿得够重建不小于原先面积的房屋;假如是只给补偿货币,那么补偿得够在类似地段购买相同面积的房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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