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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纠纷案...
合同终止权的范围包括: 1、合同约定终止理由的,终止理由发生时,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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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东小额合同诉讼如果是小额借款增多,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规定》修改将之也作为第四级案由。企业借贷虽与金融政策不符,但相关行为和争议仍较多,而同业拆借主体特殊,·(规定》将两者也都作为第四级案由。在确定案由时需要注意,如果相关行为涉及非法集资,则不能依民事案件受理,自不能定本案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属于特殊的债权转让,此处单独作为第四级案由规定了,相关纠纷就不能再将案由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同样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虽然起诉的依据和审理的对象主要是原金融借款合同,但相关纠纷已因其特殊性作为单独的第四级案由规定了,就不能将案由再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纠纷案件; (三)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一)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情形,对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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