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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的政策,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有稳定的...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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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最后,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当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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