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是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一般应在双方户口所在地领取。若男女双方的均不在本地,但想在本地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必须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开据,委托书上必须指定在当地具体哪个区的婚姻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方可在本地内相应的机关办理结婚证。但由于民法典规定应当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所以不同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不同的要求.你还是再问一下你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比较稳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