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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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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个主要看你跟用工单位的协调了,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上夜班。但《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建议: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要求用工单位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1.你好! 2.你的问题分两部分: 2.1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你同意变更,如何处理你的工伤赔偿问题 2.2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劳动合同终止,如何处理工伤索赔问题 3.关于第2.1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故你的劳动合同被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继续计算,劳动合同不视为终止,但是你需注意该变更系因用人单位的的原因造成.如果公司愿意与你签合同,并愿意就工伤赔偿问题签订协议的,则可以考虑接受,但是要注意该协议的时效及可执行性. 对于第2.2问题,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劳动合同未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存在违法解雇的嫌疑,如果被认定为违法解雇,则应向你额外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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