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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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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81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保证审查时不足以防止以下社会危险,应予以逮捕:(1)有可能实施新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供词的;(4)有可能对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有可能自杀或者逃跑。批准或决定逮捕,必须考虑嫌疑犯、被告人有犯罪嫌疑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是否发生社会危险。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应予以逮捕。等待审查,监视居住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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