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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工伤期间的原待遇是不变的,你老板不发是不行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了工伤认定,让劳动局协商解决,或者最后走仲裁道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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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答案补充另外,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第九条对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作出了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只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不能扣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工资需看您单位是否有给您买生育保险,具体标准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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