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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发放。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四川、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对于养老金发放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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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建立个人账户前,发给过渡养老金。“中人”,是指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但各地计算办法都基本上相同,只有建立个人账户年限和基数系数略有不同。以四川省为例,计算方法如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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