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及控制分别是什么?

2021-11-01
关联企业间无偿贷款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税收风险:1。关联企业间无偿贷款将面临按金融保险业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关于免费向他人转让资金的涉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让或者房地产销售,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的行为。上述有偿是指获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如果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资金交易(无偿贷款)没有获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则不缴纳营业税。因为无偿贷款没有收入,所以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将闲置资金借给另一家企业,同意企业不收取利息,但另一家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其提供其他服务或商品的行为不能视为免费。只要企业间贷款不收利息,税务机关就会探索其可能获得其他经济利益的渠道。如果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免费获得另一家企业的劳务或商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种关系判断企业贷款是有偿行为,进而确定其计税营业额。如果是无偿的,纳税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无偿贷款理由的合法性。如果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贷款,从法律上讲,《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于关联企业和非关联企业。也就是说,只要是真的,只要税务机关认定不收利息是合理的,就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核心是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不合理的商业安排的条件,税务机关有权分析判断是否征收营业税。根据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的税目征收范围,贷款是指将资金贷款给他人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贷款给他人,都应视为贷款,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和费用;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而不是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和费用,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所得额。这就是所谓的就是赋予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的权力,所以这种有权不是必须或应该,而是可以,即税务机关做出应该调整的判断后,可以使用这种权力。但正是因为税务机关有这种权力,关联方企业之间的贷款一旦利息低或不收利息,很有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纳入应进行纳税调整范围的税收风险。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免费贷款不需要支付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但关联企业之间的免费贷款需要支付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二、企业将银行贷款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向银行支付的利息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无偿将银行贷款转让给他人,本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因此,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核定其转让收入,并按照《金融业暂行条例》对其适用的营业税征收营业税。关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等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将银行贷款免费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支付的利息与企业收入无关,应增加应税所得额。针对上述关联企业间免费贷款存在的涉税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关联企业间资金使用权转让使用时,不得免费使用。如果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免费使用,一般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跨年度贷款发生时,应有偿使用,利息方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与此同时,根据财税[2008]121号的规定,关联企业借款必须注意:接受关联方债权投资与其股权投资的比例为:2:1。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