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非上市公司收购股份转让的程序如下: 1.召开大会,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与其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评估、验资。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并按相关规定形成决议。 5.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 6.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办理交割手续后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进行初步研究,确定股权收购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目标公司,起草、协商、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立调查小组,尽职调查转让人、担保人、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信用状况,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和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和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与股权转让人协商,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审议表决收购事宜;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履行资产转让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包括股东变更登记。
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法律依据《公司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990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