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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补偿问题:一、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二、原告户籍在册...
外公外婆有一套售后公房即产权房,会涉及他们子女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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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三间南方是你父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基于这三间房子的拆迁权益包括还迁楼有你继母的份额。原先的四间正房原属你父母共有,但你母亲去世后,产生继承。由你父亲和你继承,没有你继母的份额。写你的名字,可以让你父亲写份赠与给你的协议即可。至于你父亲百年之后的事情,现在可以让你父亲立遗嘱,把属于他的财产全部由你个人继承。
你们有居住权。虽然居住权没有明文规定进法律。但是拆迁时安置住房都会依照实际居住人口分配面积。所以你们有切实的利益。你丈夫的兄弟姐妹没有在这房子居住和尽主要赡养义务,不能得到该房的安置利益。但是你婆婆的财产部分,她可以处置的。还有你公公的财产部分只能法定继承了。最好在其生前把房子的产权问题确认一下(各自的份额)。
农村的土地都叫集住地,而你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叫自留地,根据农村,土地法您是无偿,也是无期限使用。但是土地本身全归集体所有,不得转租不得转承包。这个不属于婚前财产,因为,老家的房产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是属于农用地,即使是法律判决,他也会吧,房子这块地你判给你的。婚前取得的房产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后,就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前,就可以不需要。这个取得,并不是指的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而是你事实的取得时间(钱付清的时间)如果你在婚前付清了房产的费用,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也属于婚前财产,你可以一个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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