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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当解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1、工...
为了适当解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1、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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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规定病假最长期限,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被开除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上述内容就是对于教师长期病假规定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请查询《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病假时间: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病假工资:职工非工伤请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不得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80%,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公司如果给你停保造成了你的生育保险无法报销,需要公司承担生育费用(顺产2000,剖腹3000,外加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 病假的前提是单位准你休病假,如果是未准病假,单位单方面可以算你旷工离职,而你也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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