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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
商标被人35类(35类是广告类)抢注有以下处理方式: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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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35类被别人抢注了,如果仅属于初步审定阶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由商标局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理由做出裁定;如果已经被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后果是: 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三、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会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35类已被抢注可以采用一些方式进行补救: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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