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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的时间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自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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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日期: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合同期限截止日,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日期。2、劳动者提出辞职,那么以劳动者辞职信之日起至30天,为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 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的复函》规定,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则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计算。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问题,应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而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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