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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补办手续 证件本人带上本人的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身份,采集人像信息。公安机关会在你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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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成都市域内跨区(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即自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原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各区(市)县范围内就近的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办证分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及市局人口信息系统内无照片人员不在此办证业务范围内);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人的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证件受理签发工作;申请人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在证件受理后30日内到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1、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微博)最新规定,从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的原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各区(市)县就近的公安办证中心(或办证分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2、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人的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证件受理签发工作。证件受理后30日内,申请人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到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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