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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追究的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罪是指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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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原告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处学习时受到了人身损害,被告应当对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责任,现被告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故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2、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之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表弟为“放生”而购买野生动物,动机虽然是好的,但其行为确实违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这里规定的“收购”指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你表弟从卖野生动物人手中购下穿山甲、猫头鹰等予以“放生”,虽是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但其行为则属于特殊形式的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再则,如果像你表弟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而加入购买的行列,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捕猎者,助长了他们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因此,你表弟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发现有类似非法出售、运输、携带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做出处理。否则,出于好心,自作主张收买而放生,最后将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野生动物伤人的赔偿: 1、由于野生动物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国家会承担起这份责任; 2、如果是相关部门管理不力,那就向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3、当在动物园被野生动物伤害的,则由动物园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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