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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分以下情况分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若产权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表示房子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婚后如果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子算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这方名下,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主要还是看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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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以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约定要书面的,可写清楚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的房产共有份额。按双方约定转化的,最好再去及时办理房产增加共有人手续。如果因贷款等原因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的,双方书面约定也是有效的,不管是否公证。 另外,该房虽为婚前所购,但并非一方全款所购,而是有贷款。在婚后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补偿,这是法定的权利。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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