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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两人扣4000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4-10-06
赡养父母两人扣除总额应为2000元,不是4000元。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了:子女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的支出;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 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 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综上所述,通常赡养父母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兄弟姐妹平摊2000元额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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