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首要分子。 2.侵犯的客体为妇女的人身权利。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在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具体表现为,明知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正在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而故意聚众予以阻碍。
阻碍救援被绑架。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绑架妇女。绑架妇女。儿童承担救援责任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救援被绑架。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妨碍有关部门.人员救出被绑架的妇女.绑架的儿童2、利用职务便利,绑架.绑架者或收购者通风通报,妨碍救出工作的正常进行3、其他利用职务阻被绑架的妇女.绑架的儿童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