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
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止事由消除后,就应恢复审理,及时跟踪中止事由是否不存在了了及时向法院告知,恢复审理,如果已具备恢复审理情形,及时催促法院恢复审理
在二审程序中,若法院发现证据不足,将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原判决,并要求启动重新审判程序。发回原审法院后,原审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新的审判工作。经过一审法院重新审判后所做出的裁判,当事人依法享有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二审法院通常会以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具备诉讼资格为理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