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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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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移,只需确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经办流程1、参保人员跨区域流动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登录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在“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板块中开具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社保机构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为转出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划转基金,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至接受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参保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委托书。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或登录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在“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板块中开具缴费凭证,交至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建议您再与外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具体办理手续。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 1、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 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 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单位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你可以根据遗嘱主张财产权利,如果受到阻扰在诉诸法院。一并确认遗嘱的效力。当然也可以直接对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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