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混业经营是2013年全国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时提出的纳税人经营不同增值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计税的一种说法,在本次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时不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缴纳营业税,经销商从直销公司购买(买断)商品后再向顾客销售,取得产品销售收入,赚取商业零售利润;帮助直销公司进行拓展市场,推广产品,提供安排送货到户,售前售后服务,进行市场调查,收集有关市场信息资料及培训等服务,取得直销公司支付的相关劳务费。以上两种方式都是以盈利为目的。
销售货物税率为17%。具体规定如下: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出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或进口以下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除其他规定外。 (5)国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也要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7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5,374人已浏览
1,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