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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原因消失后,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恢复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以下条件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
1、员工享受养老金是不能再同时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3、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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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原因消失后,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恢复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以下条件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养老保险只能在达到法定年龄时享受,在职是不能享受的,工伤保险,是在职时享受,退休不再享受,只有工伤一到四级的,符合护理等级的,除了领取退休金之外,另外发给护理费。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不是一回事。
每个人伤情不同,恢复状况不同,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是原则性规定为“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rr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r《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r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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