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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拖欠的各类工资津贴福利,以及劳保待遇,另外别忘了还有需要缴纳各种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一直缴纳到你们关闭期),如果未...
劳动者辞职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辞职,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因为你未对不购买社会保险主张权利而自动辞职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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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意义《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三)社会保险登记证;(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按照工作一年,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指全部工作,含社保)标准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从原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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