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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和股东的责任判断。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具体情况。...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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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但如果你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话,应当尽到以下注意义务:公司应当守法经营;注册资金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足额到位。否则,一旦出现类似问题,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纳的,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未实际缴纳认缴的出资的,需要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比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股东A认缴20万,实际缴纳15万,还有5万尚未缴纳,如果公司有债务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股东A需要实缴缴纳出资以承担公司的债务。 3、不知道你所说的员工是指谁?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产生的债务,公司需要偿还。但是如果该员工存在过错的,该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且公司账户没钱,并不代表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因为公司的财产不仅包括货币还包括其他的财产比如房产、办公设备、机动车以及其他的相关财产等。公司账户不足以偿还的,债权人完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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