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可以申请复审。 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
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释义】本条是关于驳回发明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怎么处理:首先,要认真阅读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理。其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最后,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1、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1,506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