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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证一旦发放那么是有效的,除非再复婚,那么离婚证就会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失效。 2、法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
无效婚姻,只要当事人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即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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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才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一、双方必须明确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双方自愿达成的二、对儿童抚养、财产债务提出处理意见三、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四、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宅、家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分割。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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