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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
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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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事故是在云南昆明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确定是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可以根据医嘱,建议修养日期。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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