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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等于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的作用只是对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即使写上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就正式离婚的类似条款,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如果不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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