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工...
农民工如果被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后,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农民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同时向劳动局工伤管理科室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3. 劳动部门认定属于工伤后,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各种迹象表明,在拆迁问题上,有利于保护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将会逐步出台。但在此前,一旦遭遇“被拆迁”,如何才能合法、有力地“自救”呢在近日一个维权论坛上,业内人士为如何摆脱“被拆迁”的窘境支起了招。“被拆迁户共同的一点是,都希望拆迁能成为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契机。但我们接触的大量案例表明,很多被拆迁户由于没有合理合法地进行维权,不但丧失了最有利的维权时机,还会落入种种陷阱。”龚来章律师,秦兵房地产团队业务总监,作为一名曾接触各地多件由拆迁引发的法律纠纷实例的专业人士,他对城市拆迁的种种现状了解颇深,也深有感触。应弄清谁是拆迁关系当事人“‘被拆迁’的法律问题,本质不外乎就是三个。弄清这个,才能为自己的维权找到合理合法的依据。”在为遭遇现实“被拆迁”窘境的人支招之前,龚来章从法理上先予以了剖析。首先,拆迁是一种对所有权的征收。其次,拆迁是一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购买关系。通俗点讲,你拆我的房子,你就要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我们再向其他业主购买房产,所以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定,而不是由拆迁方来定。除了政府指导价,还应有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此外,拆迁安置还是一种互易行为,作为最原始的交换形式,拆迁房子,再通过给回迁房、经济适用房或等,实现产权调换。“市场指导价这个问题本来很容易解决,但是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形看,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对市场价格的统计工作严重滞后。以市为例,现在拆迁人依然依据2001年市国土局颁布的评估暂行规则行事。而2001年的房地产价格显然和2009年不能同日而语,价格翻了几番了。用2001年的价格进行安置补偿,矛盾没有办法协调。”那么,究竟都有谁可以作为拆迁关系的当事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在实践中让很多被拆迁户陷入迷茫。尤其是对于承租单位公房的人来说。家住市海淀区的刘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现实难题。她一直都在承租单位的公房,但是其被拆迁人的资格却得不到承认,而她的房子也于2009年10月的某天夜里,被不明身份的一群人擅自野蛮拆除。“虽然我之前一直都住那里,但是确实没有产权,是不是我就拿不到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呢”据了解,对于刘女士的问题,有专家就认为,2001年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一个巨大的倒退,因为这排除了承租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承租人、使用权人并不应该当然的被排斥。对此,龚来章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被拆迁人、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这就表明承租人也可以主动加入拆迁法律纠纷中去。如果能够跟拆迁方协商,对方也给了相应的补偿、赔偿,你退出了拆迁法律关系体系之外,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没有解除合同,你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裁决。这是承租人、使用权人的方面。”而拆迁关系中的另外一个主体就是拆迁人,即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可现在实践中的很多拆迁已经偏离了这个规定。据我们了解,北部某乡腾退的拆迁,就是乡镇政府出的腾退补偿安置方案,甚至还有村里出台的方案,严格地说这不是拆迁,只是仿照拆迁程序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被拆迁户拿着强制腾退的决定书去申请行政诉讼可能不受理,这个腾退的决定作出以后,救济途径只有一条路:申诉。对乡政府腾退决定不服,只能向区政府申诉。仅有这一个救济途径其实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还有一个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途径,这是不应被剥夺的程序性权利。”被拆迁户易出现维权误区曾经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件,拆迁双方本已达成150万元的安置协议,但由于被拆迁人仅仅签了字,没有原件,最终谈好的150万变成了62万。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被拆迁人及时聘请了律师,通过各种方式和证据,驳斥拆迁人偷梁换柱的伎俩,达到了维权效果。但是不是任何被拆迁户都有这么幸运的结果,诸如此类的,由于被拆迁户没有很好地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拿到协议的原件,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的情况比比皆是。记者走访时也发现,很多时候,被拆迁户深陷窘境与自己的所作所为存在很大的关系,实践中有很**权的误区。比如,喜欢靠找关系打听内部消息来解决问题;或者走信访的途径,寄希望于通过告状引发重视;或者干脆采取消极的维权方式,等待观望。龚来章指出,这些做法都无异于放弃权利,会错过很多最佳维权的时机。比如,拆迁公告颁布之后,被拆迁人完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三、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 四、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被老板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否则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钱没有讨到手,自己先锒铛入狱。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书、花名册、电话簿、工资单、工资卡、出勤卡、工作牌号或者工作量单,必要时请同事出来做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对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开出《支付令》,由法院督促企业还债,如果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提出异议,企业无钱支付,不是正当理由。使用这种办法讨债,合法、方便快捷。债权人可以绕过繁琐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直接申请《支付令》,15日后申请强制执行。万一《支付令》失效,就要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应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就有可能丧失胜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