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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
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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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由于人体存在个体差异,对酒精分解能力不同,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科学说明:人喝酒5分钟后血液中可以发现酒精,2小时以上后酒精全部被人体吸收。随着时间推移,酒精在体内会逐渐被吸收、分解,含量会逐渐降低。一般来说,人体每小时可代谢10-15克酒精。人与人的代谢能力不同,有的人稍快,有的人稍慢,不仅人与人不同,一个人的代谢速度也会因时间、环境、等不同而发生一定的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收问题的公告》第十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以后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从发行日起360天以内认证或登记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确认,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间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扣除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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