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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证明延误的理由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就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
1、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造成你司人工、材料成本增加的,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合同中的免责约定显失公平,可以起诉撤销,但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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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因建设方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责无旁贷,构成违约就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也不能免除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员工不与企业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在实务操作中要按部就班。 1、完善入职前的相关信息 (1)《员工名册》、《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并在《劳动合同》中也将此信息作为必备条款,且明确“上述个人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EMS方式向上述地址快递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2)《规章制度》里明确约定,“员工要在有限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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