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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
一、老三房子用来顶账,老三对老二老婆和老五孩子的伤害,应该给予赔偿,尤其是老五的孩子,房子肯定是不够赔偿的。不管老人当时说没说那房子顶,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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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公并没有占有的故意,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临时借用(当然是在有关证据证明,拿回家是可以从其它证据查出来的,否则有可能构成盗窃,另外还要看其把物品拿回家时的心态,是想占有还是想临时借用),则能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大(特殊物品例外).后期老公在老婆的要求(建议)下,不再把物品拿回单位,则构成教唆犯,至于谁重谁轻,需要根据证据进一步研究,我暂且倾向于老公重一点,因为其已经把物品拿回了家,已经使单位的物品脱离于单位的监管和控制之外,并且即使老婆不说留下,其也可能留下,老婆建议的留下,决定权仍然在老公本人,况且老公是个完全刑事能力人,已经有很强的认知能力,因此,我暂且倾向于老公的责任重,不过确实需要进一步根据案情进行研究,就这个解答,许多方面我也感到有不确定和严密性!
对于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离婚后是否可以拿,要分情况。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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