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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
一、双方父母都出资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买房出资的,该出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无论双方是否登记结婚,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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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假如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论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产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一切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婚前父母首付的房产如何确定权属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对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首付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但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房子虽然为儿子出资购买,但由于登记在老人名下,因此认定为老人的遗产,女儿有权利要求继承。按照法定继承,老人遗产由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遗产通常由几个继承人平分。为了让儿子得到更多的权益,建议老人的妻子及其他儿女先不要放弃继承,待继承完成后再将自己的份额赠送给儿子,这样一来儿子得到的权益更多,女儿得到的权益相对也能更小一些。(2)另外,儿子可以对自己出资购房进行举证(例如,购房款的转账凭证等),主张该出资为债务,要求从老人的遗产中优先偿还债务,剩下的遗产再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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