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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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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经经过慎重考虑离婚,那么可作如下处理: 一、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二、哺乳期满要离婚的,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三、如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依据你的证据可以判决离婚的,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三、婚后债务及财产原则上平分,但会适当照顾妇女与子女的利益; 四、依法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提起诉讼。 如还有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电话联系我,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孩子归属问题法院会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负担孩子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可以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然后根据孩子的年龄及你们双方的条件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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