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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需要下列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 2、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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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股东股权变更需要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 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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