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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只由儿子继承的,则房屋是儿子个人的财产,与儿媳无关。
1、按照问题所述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有婆婆的名字,则代表有婆婆的份额。 2、若婆婆去世,其名下的份额涉及继承问题,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婆婆的其它子女享有继承的权利。 3、若登记在婆婆名下的行为,有其它约定等特殊情形,则按照约定等情况予以处理。 4、请注意区分是户口簿有婆婆名字,还是产权证上有婆婆名字,这两者代表不同事实及相应的法律关系等。
有效的,如果婆婆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一方的财产,则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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