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许可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审查部门认为符合前条规定应当终止审查的,提出终止审查建议,报请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签发终止审查通知。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材料的,应当向受理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派出机构进行初步审查,中国证监会进行复审并作出决定的,派出机构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应当自接收前述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受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不同种类行政许可、受理和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终止审查决定、准予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汇总不予受理、终止审查、不予行政许可以及需要延长审查时间的理由,并将统计结果定期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内一定范围内通报。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行为,完善证券期货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4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926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