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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已经过期。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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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是否予以精神赔偿。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实际上也就是残疾赔偿金,但残疾赔偿金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故朱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应根据过错原则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及需要赔偿的程度。如职业病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安全事故引发的工伤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人身因其人身权遭受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害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精神损害包括积极的精神损害(精神痛苦与肉体痛苦)和消极的精神损害(知觉丧失与意识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因为赔偿精神损害,只能通过财产的方式进行,对其非财产上损害给予金钱赔偿的法律制度,它是民法中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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