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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描述三个问题: 1.甲乙各占二分之一股份; 2。盈利后,分红,乙取回了投资,欠甲分红款万 3。乙转让股份给甲,甲不同意,不让乙退出股份。 ...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如下:(一)强制分红:公司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二)可分配税后利润: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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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放到一起说区别才对,董事会(机构)和股东分红这个事件是关系不大的,只有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这两个行政机构放在一起说区别才是对的: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关于股东分红,首先,分红比例没有硬性规定,从0开始%-100%均可。只要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第二,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滚存下来分配的利润。有两种用途,第一种是给股东,第二种是作为股东再投资,投资公司扩大再生产。首先是分红,将未分配的利润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二是送红股,以送股本的形式将未分配利润送给股东(股东没有拿走现金而是增加持股数量),实际上相当于转变为股东增加公司的股本投资。再者,分红所得税、个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为20%。企业股东获得的分红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净利润为20%内部分红比例,可以接受。当然,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降低分红比例或免收分红,继续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对于需要逐步退出的领域,可以提高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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