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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时,根据情形轻重...
交通肇事逃逸是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更大程度的损害或者直接导致死亡。对交通肇事逃逸根据具体案情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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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一、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 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 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登录我们官方网站。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属于自己管辖且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立案;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制作《申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3)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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