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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具体区别如下: 1、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认定合同诈骗罪,最主要的是应当划清经济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限。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具体履行合同的主观目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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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但是对于行为人主观心态的认定并不能仅以行为人自己所言为准,而应该结合考虑相关情况。1、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有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来履行合同,若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一些虚假的材料与对方签订合同则可认定为合同诈骗。当然,个人的经济能力是处于变动状态的,若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了履约能力,后来由于客观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履约能力,就不可简单的认定合同诈骗,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经济纠纷。2、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有无使用欺骗手段在一般的经济合同中,行为人也往往有一些欺骗行为,比如违反合同个别条款,提供质量不合格等,但这个与合同诈骗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行为人主观上往往还是有履约的意思,而且一般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是特别严重。3、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合同诈骗的情形,一是行为人根本就不履行合同,二是部分履行骗取对方信任,以达到目的。一般的经济合同纠纷,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致使行为人无法继续履行下去,也可鞥是基于其他原因行为人不愿在继续履行下去,但一般其还是有积极的履行行为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个人骗取4000元、单位10万元,为“数额较大”起点个人骗取5万元、单位骗取30万元,为“巨大”起点个人骗取20万元、单位骗取100万元,为“特别巨大”起点。以上是我对于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问题的我的看法了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经济纠纷”往往交织在起,使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特别是当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的欺诈手段时,就更不容易辨别。二者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目的就是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合同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只是通过合同进行正常经济活动从而取得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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