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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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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 0、住宿费;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 1 2、鉴定费。
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赔。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工作损失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作损失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医疗机关的平均工资计算。(4)。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11项,具体包括医疗费、过劳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工具费、葬礼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具体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过失程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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