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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
1、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拉货行为存在金钱交易,则不能认定行为违法。 2、办法:一是可以向执法部门本身的纪检或者当地政府的纪检投诉违法执法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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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行驶证是非营运的,如果在购买保险时就是以非营运车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又能够证明车子是自用的性质,保险公司是应该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名称,与车辆的户头要相一致,即能证明是自用车辆拉运自己的货物,方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如果所拉货是营运的,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付。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七条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当然可以拉货,但只能自用。自用卡车不需要营运证。是否自用取决于车上的货物是否是自己的。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经营性质商业运输的卡车必须办理道路运输手续。擅自从事运输的,没有经营手续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罚款。
一、即便有营也没有运,不构成非法营运。 1、根据法规愿意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愿意,非法营运打击对象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长期性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一般不将一次性、临时性或者短期性提供运输服务或者顺路送人并收取油费、过路费和过桥费的行为纳入非法营运的范畴。 2、根据法规的字面意思理解。 更何况你还没有正式实施非法营运行为,“营运”应包括两个含义,第一是营利,第二是运输,及营利的运输,就本案而言,最多只有“营”(事实上营都还算不上,只能算向营而实际未营运),根本没有运,显然不构成营运。 二、救济途径。 你对运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违法,错误的行政决定,给你造成损失的,可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于该事的复议和诉讼比较专业,建议找当地律师代理更为妥当,威慑力也会更大,也会让运政部门知道你的要求纠错的决心。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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