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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
主要是幼儿园责任。在幼儿园孩子交给学校,由学校监护,你们就达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幼儿园有责任保护好你的孩子。学校未做好安全保护责任。根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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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教孩子的自我保护方法:面对面严肃地说“请不要碰我”。大声地说“不许你打我”。用手用力地推开他。找老师讲明情况。一般来说,当孩子能勇敢地用上面的方法保护自己的话,几次下来,被“欺负”的情况就会改变。2、家长也应该做到及时与老师沟通。毕竟上了幼儿园后,老师和孩子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即使老师无暇顾及每个孩子,但老师对孩子们的特点和行为是最了解的。有时候孩子回家跟家长传递的信息不完全客观,有时候带有想象,很容易给家长造成错误想法。孩子需要改进和关注的地方,可以每隔几天与老师沟通了解下,老师也同时了解了你的孩子,能够更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帮助孩子们处理问题。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1、《》第三十八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打伤,幼儿园未尽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责任;尽管理职责的,就不需担责。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家长的处理办法: 1、积极与幼儿园及对方孩子家长取得联系。 2、如需治疗,积极承担自己的相应责任,主动承担应支付的治疗费用。 3、赔礼道歉,表示只是意外,希望得到对方谅解。 4、主动关注后续治疗情况,不要直接撇清责任。 5、教育自己孩子,要安全玩耍,不要做危险动作,这样即防止伤到别人,也防止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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