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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你欠别人钱,这个没什么不好意思让人知道的,谁都难免碰到难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又不是不还。对方正是充分利用了你怕别人知道你欠钱的弱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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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因为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应当可撤销的。但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据也可以事后取得,比如录音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受到威胁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撤销。因此,你可以在事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被告法院所在地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法院撤销你在受胁迫时出具的欠条,如果你所述之事属实,法院会撤销该欠条,只是需要你向法院提供你被胁迫的证据。如果欠条被撤销,也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了。
1、关于四万块钱的问题:这种胁迫签订的欠条,本身效力就有问题,给不给他都是问题,你可以搜集他胁迫你的证据,以便将来使用。 2、现在如果他还胁迫威胁你,你可以报警。特别注意,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3、可以跟他谈判,出个协议,一次性的解决问题。 4、不用这么害怕,平时小心谨慎点就行,万一出了事,他一定是负法律责任的。但平时不可掉以轻心。
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无效,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不具备法效力的。 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欠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欠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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